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区雍**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500万套电动自行车刹车线项目 | **** | **市**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22号 | **玺丽****公司 | 现由于厂房租赁合同到期且租赁方决定收回厂房自用,****公司拟投资150万元,租赁****公司位于**市**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22号的9#厂房部分区域,利用原有设备进行“年产500万套电动自行车刹车线项目”迁建,主要在厂房内安装钢丝压扁机、制管机、挤出机、切管机等生产设备,进行电动自行车刹车线的生产,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电动自行车刹车线500万套的生产能力。 | (1)废气①采用10套“集气罩+软帘”收集压扁工序油雾,送入1套“油雾分离器”净化,尾气通过1根25m排气筒(P1)排放。每台钢丝压扁机各设有1套“集气罩+软帘”。②采用14个与切管机直接相连的收集管道和6个侧方集气罩收集扫毛工序粉尘、采用6个与切断打花机直接相连的收集管道收集切断废气,送入1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尾气通过1根25m排气筒(P1)排放。每台扫毛机各设有1套“集气罩”,每台切管机砂轮工作罩底部与收集管道直接相连,每台切断打花机顶部与收集管道直接相连。③采用13套“集气罩+软帘”收集挤出废气、烫金废气、激光打标废气及封口废气,送入1套“活性炭箱”净化,尾气通过1根25m排气筒(P1)排放。每台挤出机至水槽位置、烫金机、激光打标机及封口机上方各设有1套“集气罩+软帘”。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TRVOC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相应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的预测浓度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厂界处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 2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非甲烷总烃厂界处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循环冷却水槽内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春环保运营****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置。厂区废水排放总口的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3)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14台切管机、6台扫毛机、8台切钢丝机、28台液压机、2台空压机和3台风机。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经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截留废油、废活性炭、沾染废物、废硅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烫金纸、废渣、不合格品、废砂轮、废滤筒、除尘灰)、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收部门,其中废滤筒、滤筒截留的粉尘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委员会定期清运。 | / | 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