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
为****看守所搬迁整合****后整体监所工作的需要,计划采购20台****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设备。
2.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46600元,预算金额同时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3.项目标的及技术要求(具体品名及价格等参数详见附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参数 |
1 | 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 | 1.设备应采用嵌入式 linux 系统。 2.前面板防破坏能力应满足 IK07 的要求;结构后壳防破坏能力应满足 IK10 的要求;防水等级应大于IP65; 3.屏幕≥7 英寸触摸屏;玻璃屏占比≥90%。屏幕流明度≥600cd/m2;屏幕分辨率应不低于600*1024;屏显下端应具有圆形指示灯,指示灯应支持固定频率的亮起和熄灭(呼吸状态)及识别状态提示。 4.应能在 0.001lux 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验证,可在强光、逆光、暗光环境条件的人脸验证;在无可见光补光及低照度环境下实现全彩图输出预览图像;应支持防假体攻击功能,对视频、电子照片、打印照片、头模、3D 模型攻击应能防伪;显示图像具有美颜功能,美颜功能开启后支持美白参数及磨皮参数配置;应支持 5 个人脸同时做人脸验证,并分别输出比对结果;人脸验证垂直及水平区域范围应能设置 ,应支持人脸在上下、左右角度偏转±45°范围内识别;应支持人脸验证角度调节范围 0°~90°自由设置,应支持不低于 5 个人脸比对阈值设置。 5.采用≥ 200W 像素双目摄像头,帧率应≥25 帧/s;应支持接入 NVR 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录像; 6.设备离线支持≥ 10000个用户(用户权限应能配置为管理员)、≥ 10000 张人脸库、 ≥50000 张卡片容量、≥150000 笔记录存储 、 ≥10000 个密码 7.应支持佩戴口罩情况下的人脸验证功能,提示模式应分为提醒模式或强制模式;提醒模式下,未佩戴口罩时,应能做身份验证及考勤签到,身份验证通过后提醒佩戴口罩;强制模式下未佩戴口罩时,应无法做身份验证,并提醒佩戴口罩。 8.应支持根据比对结果,输出开关量信号联动门禁等设备;支持通过 RS-485 接口或 Wiegand 接口外接读卡器,实现刷卡功能;支持通过 RS-485 接口或 Wiegand 接口外接门禁一体机;支持通过网络或 RS-485 与电梯做联动控制。 9.****中心远程视频预览功能;应支持与****中心、室内机、管理机、手机 APP 可视对讲功能;应支持配置一键呼叫管理机或室内机的可视对讲功能;应支持与广播主机呼叫对讲功能,实现与广播系统对讲功能;****中心广播主机向设备广播喊话;******部授权检测机构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专业认证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10.支持本地非明文存储比对结果、身份信息及抓拍人脸照片;支持实时非明文上传比对结果、身份信息及****管理中心;支持断网续传离线记录非明文数据功能;支持对 USB 导出数据(事件记录及人脸等)应采用非明文方案;支持抓拍图片本地存储功能开启/关闭;支持抓拍图片上传管理平台软件功能开启/关闭;支持设备本地比对结果用户信息脱敏显示功能开启/关闭,即隐藏姓名和工号信息;用户数据及比对记录采用非明文方式导出。******部授权检测机构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专业认证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11.设备接入系统平台后应能支持视频联动报警功能;未授权人员刷人脸时,设备应能支持抓拍图片并实时上报平台预警;系统应具有应急开启的方法,如设备支持接入消防应急信号联动开门; 根据设定事件的联动关系,当检测到该事件发生时,应能触发对应的动作。******部授权检测机构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专业认证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包含门禁主机专用电源一套; 设****看守所监管系统;并包含接入许可。 |
2 | 网络线 | 六类网络线 |
3 | 电源线 | RVV2*1.0电源线 |
4 | 辅助材料 | PVC管材、RJ45头、标签纸、电源接头等 |
5 | 安装调试费 | 布线、设备安装调试费 |
4.商务条件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1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
2 | 交货地点 | **** |
3 | 交货条件 | 项目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 |
4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否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调试完成后验收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项目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产品使用无异常半年后予以支付。 |
5.其他商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并完成调试,超期未完成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本项目所有产品保修期2年,期间因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维保期内确认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更换同类产品。
6.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调试完成且使用无异常半年后予以退还。
7.违约责任:
7.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需按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采购人。
7.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设备按时交付甲方使用的,延期7天内(含7天)的,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8%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除按合同总额的15%支付逾期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7.3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合同约定的产品和设备,或提供的产品和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国家相关标准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5天内予以更换,并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未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7.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报价和型号参数)和技术、商务响应承诺函,并加盖企业公章,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3月15日17:00前******局。
联系人:廖警官、连警官
联系电话:0598-****204、139****9180
邮寄地址:**市**区新**路899号(****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设备项目)
邮编:365000
特此公告。
******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