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2024年呼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勘察设计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略),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略)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呼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勘察设计。
2.2招标方式:(略)
2.3工程地点:(略)
2.4工程概况:勘察设计面积约15万亩,其中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设施、修建田间道路、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农田防护工程等。
年度设计(略)务计划为准,如本次招标规模大于下达计划,剩余设计面积整体或分批次自动延续至后续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国债等各类型项目)实施。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45天内提交项目设计成果并通过专家审查,其余阶段根据业主要求进度完成。
2.6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主要设计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概算预算编制、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略)
2.8招标控制价:以批复相应勘察设计费的65%作为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略)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略)(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略),并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在近三年(2021年0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不足三年的(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略),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略)。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gov.cn/)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略)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略)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