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 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LED广告标识、LED广告灯箱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河市镇坛顶村**158号11栋;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LED广告标识30000套、LED广告灯箱25000m2;
职工人数:聘用职工人数10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10天,日工作时间9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①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区河市镇坛顶村**158号11栋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3****811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