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提出办理位于**县泰美镇罗**村围肚组龙珠地段厂区加建项目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厂区加建项目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原总平面方案已于2017年9月22日2017年第13****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项目由3栋2F生产车间、1栋4F生产车间、1栋3F办公楼、1间泵房及1间变配电房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规划可用面积35269平方米,计容用地面积363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60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3193平方米,容积率1.19,建筑占地面积16495平方米,建筑系数45%,绿地率15.5%,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占用地比例6.2%。
****用地原权属人为**县泰美荣德皮厂,其中车间1、车间3、车间4已建成,原权属人**县泰美荣德皮厂于2018年办理了以上3栋车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2023年均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分别为粤(2023)**县不动产权第****866号、第****868号、第****869号。同年**县泰美荣德皮厂转让给****。
现****申请加建2栋2层厂房、1栋2层办公楼、1栋6层宿舍楼和配电房及发电机房,加建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为:
拟建厂房四,建筑占地面积3224平方米,层数为两层,计容总建筑面积67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48平方米,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拟建厂房五,建筑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层数为两层,计容总建筑面积9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拟建多层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470.8平方米,层数为两层,计容总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拟建多层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580.7平方米,层数为六层,计容总建筑面积36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30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拟建配电房及发电机房,建筑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层数为一层,计容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