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司庙头村旧改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2024****公司庙头村旧改秩序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4****公司庙头村旧改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00.00元(含税)
五、服务地点:**市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含税) | 服务期限 |
2024****公司庙头村旧改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 ****600.00 | 暂定一年,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1、具体服务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条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范围:为庙头村旧改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提供安保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条款。
八、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时间,下同):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 3 月 9 日至2024年 3月 13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 3 月 9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 3 月 13 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
2.1、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投标登记时间。
2.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地址:**市**区**路111~113号**大厦16楼)。
2.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凭****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的,应携带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3 月 29 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3 月 29 日10时00分(**时间)
3、开标地点:****(地址:**市**区**路111~113号**大厦16楼大会议室)
4、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公司授权,******局核发的《****公司****公司备案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提供盖章原件。)
5、投标人无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中标结果将在**市****公司网(https://www.****.com/)、****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cn/)等媒介上发布,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0625
地址:**市流花路117****中心10号馆1楼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司网(https://www.****.com/)、****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本项目招标为框架招标,本合同采购项目为招标人预计在合同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投标人下达采购需求或未足额下达采购需求,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十六、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062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薛工、曾工 联系电话:020-****2716、****2786
招标监督机构:****行政综合部
监督电话:020-****0512
声明:本项目由****唯一授权****进行招标。请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与****联系获取招标信息,禁听他处虚假信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一切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 3 月 8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法院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挂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