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
评标办法:有限数量制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工期 | 项目质量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得分 |
1 | **** | 1279.1767 | 365日历天 | 合格 | 金倩影(水利水电工程)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233********09521 | 98.51 |
2 | ******公司 | 1279.2724 | 365日历天 | 合格 | 刘俊杰(水利水电工程)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04496 | 98.49 |
3 | ******公司 | 1279.2797 | 365日历天 | 合格 | 马超(水利水电工程)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03637 | 98.49 |
否决投标的情形及依据
单 位 | 情 形 | 依 据 | 结 果 |
浙****公司 |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不是本项目的 | 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 无效标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清单项目特征、工程量与招标清单不符 | 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金额等内容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 无效标 |
****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未在使用有效期内 |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 无效标 |
公示期: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1日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异议。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菱湖镇东栅路8号
电 话:0572-****960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市**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
电 话:0572-****107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市**区****办公室
地 址:**镇南林中路660****中心1号楼二楼
电 话:0572-****097 邮 编:313000
招标人:****(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