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2月26日
开标日期:2024年3月8日
****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区**化南路与孙岗头路**东北角24号第五层501-503
投标金额: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铭传路1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83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60号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1079
公示期: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望**路860****管委会一楼公共**交易大厅D103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107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830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