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略):****-03-07,更正为:****-03-1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1:00:00,更正为:(略)1: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略)1:00:00,更正为:(略)1:00:00。
将原文件中的服务期限更正为:(略)
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略),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略)(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略)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略),由供应商对其(略)。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略),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略)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400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采购监督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号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