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省**县龙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 ||
项目业主 | **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人 | **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略) | **合瑞达通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开标地点 | **市公共**交易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40307 - 09:(略) |
公示期 | 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 | 投标(略)(元) | (略).00 |
第一中标候(略)(**市绚丽大康电力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颜烈 | 建造师证 | 川(略) | 水利水电工程 | 二级 |
项目(略) | 马丽 | 职称证 | (略) | 水利水电工程 | 高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省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梁彦锋 | 注册建造师 | 豫(略)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杨肖肖 | 职称证 | B(略) | 水利水电 | 高级 |
第三中标(略)(**赞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赵登辉 | 注册建造师 | 川(略)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吕彩侠 | 职称证 | (略) | 水利 | 高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市绚丽大康电力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市堆龙**区乡村振兴局 | 堆龙河波玛至通嘎段防洪治理工程 | (略) | (略) | 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5.4km。**堤防 2.26km,其中左岸堤防2.16km、右岸1.25km,两岸合计长度3.41km;河道疏浚长度3.8km。 | (略).00 | 吴彩玲 |
**市水利局 | 折多河折多塘段防洪治理工程 | (略) | (略) | 综合治理河长5.65km,**堤防1.36km,**护岸1.45km, 流浚河段长4.31km 。 | (略).00 | 李佳娣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市绚丽大康电力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略)(**市绚(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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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略)(**省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市济河灌区管理所 | **省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略)段)湿地(略) | (略) | (略) | 河道疏浚岸坡整修,扩挖河槽**小湿地,雷诺护垫生态护岸等。 | (略).63 | 崔晓燕 |
**(略) | 2022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 9 标段 | (略) | (略) | 2022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 9 标段,主要包括桥、渠、路、土方、节水和林网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 (略).09 | 梁彦锋 |
**县阳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度**省**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1标段 | (略) | (略) | 水源井**、低(略)。 | (略).85 | 贾于杰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省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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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略)(**省鹏志建筑(略))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赞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略) | **县波戈溪乡、**乡、竹巴龙乡 3 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 (略) | (略) | 1.本项目从 2021 年 4 月开始动工, 至 (略)完工,完成旧房拆除 69 户,复垦土地 2.4145 公顷。2.本项目从2021 年4月开始动工,至2021 年 10 月完工, 完成旧房拆除 164 户, 复垦土地 11.4138 公顷。3.本项目从 2021年 4月开始动工, 至 (略)工,完成旧房拆除 62 户,复垦土地 3.1380 公顷。 | (略).57 | 周晓英 |
**市高坪区自然**和规划局 | **市高(略) 4个村、 螺溪街道(螺溪街道凉亭桥村、 走马镇十圣村等 4个村)两个土地整理项目 | (略) | (略) | (略)亩。 | (略).00 | 舒小军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赞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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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赞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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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略) | |
行业(略):**县水务局 | 联系电话:(略)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略):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略),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略),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略)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略)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略),应都作为项目(略),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略); 2015年9月,填写为(略);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略)-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略),发包人应付(略),包括在履行(略)。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略)(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略)(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略),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略),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略),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