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 ||
2024-03-07 15:21:05 |
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评标报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评 标 委 员 会
2024 年 03 月 07 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市**区杏坛镇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共**八条沥青道路及数条水泥路面的宅前路和慢行步道、河流型碧道建设及配套市政管线等。**沥青道路概述如下:(1)村内主路 1(纵三路、横五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起点接蒲北路,终点接四乡路,路线全长 591.874 米,红线宽度 15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20km/h;(2)村内主路 2(纵一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起点接村内主路 1,终点接二期道路,一期建设长度 120.542 米,红线宽度 15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20km/h;(3)村内支路 1(横一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 107.447 米,红线宽度 6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15km/h;(4)村内支路 2(横三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 287.261 米,红线宽度 7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15km/h;(5)村内支路 3(横四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 387.877 米,红线宽度 7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15km/h; (6)村内支路 4(纵二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 191.381 米,红线宽度 8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15km/h;(7)村内支路 5(横二路、纵四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 203.922 米,红线宽度 7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15km/h;(8)村内支路 6(纵五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 190.522 米,红线宽度 7 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15km/h。本项目工程设计范围包括道路交通工程、箱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河道开挖、海绵城市、综合管线(含预留,不含燃气管道)等工程内容,排水最大管径为DN1200。总投资约为7976.17万元,其中**费约为6691.29万元(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具体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如有)为准)。
服务时限要求:
1.总体服务期限: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提供施工招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配合等服务工作。
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2)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审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修编稿;
(3)施工阶段接到招标人变更设计通知后 5个日历天内完成符合要求的变更设计,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并附变更概算。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招标内容为完成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可研编制配合服务(如有);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概算编制、设计修改及通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完成设计修改并通过施工图技术审查)、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变更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安全性评价(如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且并不保证设计工作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39,841.24元。
二、招标过程
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公开招标。
1.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下载
本次招标公告于 2024 年 02 月 08 日在******交易中心网页、**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上发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可于 2024 年 02 月 0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2.补遗书发放情况
本招标项目于 2024 年 02 月 28 日发布《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3.投标文件的递交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 2024 年 03 月 07 日上午9:30时)止,本项目共有 6 家单位按时提交了投标文件,具体详见《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信息表》。
4.开标会
开标会于 2024 年 03 月 07 日9:30时(**时间)在******交易中心开标 405 室(地址:**市**区大良街道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裙****交易中心4楼)准时举行,****、****、******交易中心等相关代表参加了开标会议。
(1)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未派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到账等情况:
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情况,经招标人代表核查,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检查,经查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进行开标、唱标: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宣布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进行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它要求,并记录在案。整个开标过程形成了开标记录,参加开标会的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详见《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情况登记表》。
三、评标工作
1.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招****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 5 人均从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于2024年 03 月 06 日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于2024年 03 月 07 日 10 : 00 在******交易中心集中并开展评标工作。****委员会负责评标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 评委3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市顺****管理局、******交易中心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了监督和见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评委1、评委2、评委3(组长)、评委4、评委5
3.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如下程序进行了评审:
3.1 初步评审
3.1.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经审查, 6 家投标人均通过形式评审。详见《评委形式评审评审表》、《形式评审汇总表》。
3.1.2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经审查, 6 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评审。详见《评委资格评审评审表》、《资格评审汇总表》。
3.1.3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经审查, 6 家投标人均通过响应性评审。详见《评委响应性评审评审表》、《响应性评审汇总表》。
3.2 详细评审
3.2.1技术标明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明标进行评审和评分,详见《评委技术明标打分评分表》、《技术明标打分汇总表》。
3.2.2资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的资信标进行评审和评分,详见《评委资信标打分评分表》、《资信标打分汇总表》。
3.2.3经济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和评分,详见《评委经济标打分评分表》、《经济标打分汇总表》。
3.2.4汇总全部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明标、资信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3算术性修正
本次评标无需进行算术性修正。
3.4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本次评标无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四、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本次评标无否决投标的情况。
五、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本项目评审过程并未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形。
六、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汇总得分,并进行排名,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详见《最终排名汇总表》、《推荐中标候选人表》。
七、中标候选人名单
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委员会根据本标段各投标人排名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元) | 综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70.29 | 98.7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研究院****公司 | ****625.78 | 94.2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集团****公司 | ****060.29 | 92.49 |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日期: 2024 年 03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