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主体 | ****公司 | ||||
咨询电话 | 提交意向后可查看 | ||||
参考价值 | 无 | ||||
招募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 2024年09月04日 | ||||
资产类型 | 单笔债权 | ||||
流程 | 提交意向 洽谈 | ||||
担保方式 | 抵(质)押+保证 | ||||
债权总额 | 截至2023年08月10日,债权本金1200.0万元,债权利息20.770178万元,其他费用62.161205万元,债权总额1282.931383万元 | ||||
债务人情况 | **** , ********管理局登记注册,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可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
公告详情 | **** ****对****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08-10,债权总额12,829,313.83元,其中债权本金12,000,000元,利息207,701.78元,其他权益621,612.05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管理局登记注册,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可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人1****,将位于嘎什根乡二力把村,共有宗地面积2845.1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142.00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1007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98.30平方米(房屋幢号分别为1号973.71㎡、2号106.4㎡、3号752.5㎡、4号190.72㎡、5号722.14㎡、6号129.36㎡、13号823.47㎡)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抵押人2程云起、徐凤玲将其共同共有的位于嘎什根乡嘎什根村,共有宗地面积33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79.13平方米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抵押人3**县嘎****修理部,将位于嘎什根乡嘎什根村,共有宗地面积244,5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2.36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2170.6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77.2平方米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以上共计5宗土地面积合计15668.37平方米,11处房屋建筑面积7838.99平方米。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抵押人1:程云起,男,汉族,1967年9月10日生,住**县嘎什根乡二力把村,电话:139****2034; 保证人/抵押人2:徐凤玲,女,汉族,1968年6月6日生,住**县嘎什根乡二力把村,电话:138****7798; 保证人3:程通,男,汉族,1991年4月21日生,住**县嘎什根乡嘎什根村嘎什根屯,电话:136****9966; 保证人4:朱莹雪,女,汉族,1994年5月24日生,住**县**镇一街五委四组,电话:155****0550.。以上4保证人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五、资产亮点 抵押物均为土地和房产,且抵押物之一为独立院落,相对完整。 六、其他情况说明 ****贷款****银行****分行,主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5份,截止到2023年8月10日,贷款本金余额为12,000,000.00元,利息207,701.78元,本息合计12,207,701.78元,其他从权利46,960.00元,孳生利息574,652.05元(2022年5月13日到2023年8月10日),债权合计12,829,313.83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 保证人程云起、徐凤玲、程通、朱莹雪为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抵押人主债务人、程云起、徐凤玲、**县嘎****修理部,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联系人:张鐘月 联系电话:0431-****9171 联系地址:**市**区自由大路3999号,****中心大厦A座13-15层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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