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鹤岗市农业农村局以鹤农函〔2024〕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级及县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略)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略) 30 日,总工期 229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项目区分北山乡、忠仁镇、绥东镇三个片区。新建项目区位于及北山乡迎(略)村,忠仁镇中兴村、建边村、长发村、高力村、福太村、永和村、兴隆村,绥东镇大林村、东方村;改造提升项目区位于北山乡莲花村,忠仁镇建边村、康乐村,绥东镇东方村(各标段建设地点详见施工图纸)
2.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9.12万亩,其中:其中新建面积6.0万亩,改造提升面积3.12万亩;主要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业科技配套工程、其他工程等相关建设内容;(具体以实际工(略))。
2.5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9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标段的合同;投标单位兼中多个标段时,优先选择标段顺序在前的标段。)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略).14元;二标段:(略).42元;三标段:(略).16元;四标段:(略).98元;五标段:(略).69元;六标段:(略).28元;七标段:(略).66元;八标段:(略).96元;九标段:(略).43元;十标段:(略).14元;十一标段:(略).92元;十二标段:(略).55元;十三标段:(略).42元;十四标段:(略).66元;十五标段:(略).04元;十六标段::(略).30元;十七标段:(略).96元;十八标段:(略).74元;十九标段:(略).2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标段要求均如下)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略),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略)。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2023年12月- 2024 年 02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略),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略)C 证,以上人(略)。
3.4本次招标不(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略)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略)。
3.6本项目对(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略) 09 日 18 时至 (略) 16 日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略),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一、二标段:2024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三、四、五、六标段: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七、八、九、十标段:2024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标段:2024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标段:2024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略):2024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略)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gov.cn/)发布。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略)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为切实减(略),鼓励投标人使(略),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略)。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略),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略)。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略),并及时(略)。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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