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巴什克其克北锑矿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3-08 |
2024年****县巴什克其克北锑矿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为促进矿产**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然**部组织********厅实施**民**黄羊岭1区1号锑矿勘查等6个区块挂牌出让。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信息 1.出让区块名称:****县巴什克其克北锑矿勘查 2.勘查矿种:锑矿 3.首次出让期限:年 面积:21.74平方千米, 起始价:66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2.30%
二、出让人和交易平台基本信息 1.出让人:**** 2.交易平台:**维吾尔自治区政****交易中心 地 址:****市准**街299号益民大厦 网 址:http://ggzy.****.cn/xinjiangggzy/ 电 话:0991-****256、****257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24日止。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08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04月24日下午18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到**维吾尔自治区政****交易中心(**市准**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517室)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登录https://www.****.cn远程在线办理。 (2)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xinjiangggzy/)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4)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2、3、4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xinjiangggzy/),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中心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 3 月 8 日 10 时至2024 年 4 月 8 日 20 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交易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挂牌出让文件。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04月0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04月24日上午11时止。 1.挂牌时间:2024年03月08日 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04月24日上午11时开始。 2.地点:http://ggzy.****.cn/xinjiangggzy/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出让成交后,竞得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或**维吾尔自治区政****交易中心现场要求,与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厅网站、**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七、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锡、锑矿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 2.3 %缴纳采矿阶段出让收益(收益率部分)(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2.3 %)×矿产品年度销售收入)。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自然**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意向竞买人/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对出让范围内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三)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自然**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权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的原则,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耕地、林地、草原,并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草原手续。若存在与已设油气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油气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3个月内,需向自然**部提交勘查实施方案,按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91-****084、****002。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网站、********厅网站、**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五)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维吾尔自治区政****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1-****257、****25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991-****084、****002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维吾尔自治区政****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厅 2024年03月0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