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临时管理人 | |
联系人: 周贞富 | 联系方式: 175****4996 |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3-11 12:00 |
张志龙申请****预重整一案,****法院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2023)黔0581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受理对****(以下简称“债务人”)的预重整,并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3)黔0581破申2号之一《决定书》,****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核查债务人资产和负债等情况,就债权核查、资产处置、预重整方案等提供依据,公平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利益,加快推进债务人预重整程序,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 |
注册资本 | 柒仟柒佰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7年12月18日 |
企业类型 | ****公司 |
登记机关 | ****管理局****分局 |
注册地址 | **省**市百里杜****社区白果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590MA6GLCEJ44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二、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
(一)工作范围
1.根据《企业破产法》《****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务操作指引(试行)》等规定及按照相关行业准则,对债务人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债务人股东出资及实缴情况;
(2)审计债务****人民法院受理之日,即2023年12月19日止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临时管理人,供临时管理人清查追收;
(4)审计债务人负债情况;
(5)审计债务人资金流向、与关联企业/人之间的资金流向及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审计是否存在有销售凭证但未实际入账的资产;
(7)审计债务人职工工资欠付、社保费用缴纳及税务债权情况;
(8)审计债务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9)核查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等情况;
(10)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项披露;
(11)审计建设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
(12)审计债务人房产的出售(包括购买、工程款抵账、实际交款数额等)、出租情况;
2.协助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临时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对特定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3.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4.****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法院的要求出席债****委员会(如有),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配合临时管理人做好预重整工作中涉及债务人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7.全面协助临时管理人核查债务人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员、财务、业务、财产等方面的高度混同;
8.处理债务人预重整营业事务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临时管理人账户的日常管理,提供债务人预重整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临时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债务人申报纳税和建账;
9.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资质及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2.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与债务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法院受理预重整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审计等中介服务;
(3****法院受理预重整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担任债务人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4)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4.审计机构本年度已购买执业保险;
5.审计机构报名时还需提供关于为本案提供审计服务计收审计费的“说明”。如果“说明”引用行业通用收费标准的,需明确针对本案的优惠比例。
(三)承诺事项
1.承诺在接受委托后20日内完成财务审计报告的初稿递交临时管理人,并根据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具正式报告;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及时完成临时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2.承诺先行提交财务审计报告、专项报告以及配合临时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审计费用待债务人重整成功或者破产清算,在债务人有费用后一次性支付。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审计机构因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3.承诺指派固定工作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4.承诺在预重整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承诺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扣减相应费用。
三、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
(一)工作范围
1.评估债****人民法院受理之日,即2023年12月19日为基准日,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在建工程、房产、对外股权投资及其他动产(如有)、无形资产(如有)及其他财产性权利(如有)等的资产价值和清算价值;
2.按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债务人资产;
3.****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法院的要求出席债****委员会(如有),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预重整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6.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资质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2.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与债务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法院受理预重整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评估等中介服务;
(3****法院受理预重整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担任债务人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4)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4.评估机构本年度已购买执业保险;
5.评估机构报名时还需提供关于为本案提供评估服务计收评估费的“说明”。如果“说明”引用行业通用收费标准的,需明确针对本案的优惠比例。
(三)承诺事项
1.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承诺在接受委托后2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和专项报告,以及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承诺先行提交评估报告、专项报告以及配合临时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评估费用待债务人重整成功或者破产清算,在债务人有费用后一次性支付。本次报价为包干价,评估机构因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3.承诺指派固定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
4.承诺在预重整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承诺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扣减相应费用。
四、竞聘提交材料
(一)竞聘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与本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工作意向书(原件);
2.报价函(原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宿、差旅、税费等为本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工作量而作出合理预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参与本项目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人员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从业简历、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时间预算表及进度承诺书等);
8.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承诺;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承诺;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承诺;
(5)按照临时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的承诺;
(6)列席****法院、债权人会议、****委员会(如有)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的承诺;
(7)明确说明出具审计、评估报告时间的承诺;
(8)垫资、保密承诺等。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并予以密封,并提供电子档光碟一份。
(二)文件提交要求:
1.竞聘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拟定竞聘文件,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另,竞聘文件资料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条件且一旦提交竞聘文件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时,如提供资料不具备第四项内容,则视为竞聘文件无效。
2.竞聘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2时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相关材料也应当保证在该时间点前到达临时管理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开行路**国际城1栋3楼******事务所。
联系人:
周贞富律师(联系电话:175****4996)
陈勇律师(联系电话:183****4078)
五、评审方式
(一)临时****委员会于2024年3月12日14时进行资料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择优确定获聘机构及一名备选机构,备选机构作为更换审计、评估机构时的接替人选;
(二)竞聘人所指派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参与竞争性谈判;
(三)临时管理人确定获聘机构后,****人民法院后签订审计或评估委托合同。
六、其他
(一)参与报名竞聘机构仅限**省内的机构;
(二)报名的竞聘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三)由于预重整项目的特殊性,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临时管理人的资质要求,或现场面谈时临时管理人认为竞聘机构均不能胜任本次工作,或临时管理人确定的审计、评估****人民法院不予许可,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竞聘人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四)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临时管理人联系了解债务人的初步情况;
(五)竞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临时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聘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六)竞聘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聘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