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潘田镇流坑村流坑路31号****、汤坑镇**路37号彭丁明房屋楼顶天面基站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县潘田镇流坑村流坑路31号****、汤坑镇**路37号彭丁明房屋楼顶天面基站租赁】项目采购人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为满足【移动信号覆盖及用户要求 】需求,拟采购【**县潘田镇流坑村流坑路31号****、汤坑镇**路37号彭丁明
房屋楼顶天面30平方米作为建设电信通信设备使用,租赁期为五年,租赁起止日期: 拟2024年4月--2029年3月 】。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为满足**县移动信号覆盖及用户要求需求, 经测试**县潘田镇流坑村流坑路31号****、汤坑镇**路37号彭丁明房屋楼顶天面放置基站设备对周边信号覆盖为最佳选择,拟租赁作为移动基站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九条“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及“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彭丁明】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3】日,共 3 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分公司
电话:【133****3608 】
邮箱:【****@189.cn 】
地址:【**县汤坑镇新邮路17****公司 】
邮编:【514300 】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公司【** 】分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