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的公示**名邸佳凯苑(原罗马都市凯旋宫)一期1、5、8、9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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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8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不低于8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保修金存储期限为8年。保修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住宅物业交付之日满8年的前一个月内,将拟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物业小区内予以公示。无异议的,****银行存款利息余额退还给建设单位”。 **名邸佳凯苑(原罗马都市凯旋宫)一期1、5、8、9幢,小区坐落于**市**路西侧、县前街南侧,该项目的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已经届满。现将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个月(2024年3月11日至 2024年4月11日)。 该项目在保修期内出现屋面、外墙渗漏等质量问题,因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依据《**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由**省**市桐****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维修,其费用在保修金中列支(1幢使用¥****968.00;5幢使用¥****365.00;8幢使用¥****611.00;9幢使用¥****596.00)。截至目前,佳凯苑一期物业保修金本金余额为零元,退还金额为保修****银行存款利息。 公示期限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该物业保修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保修金的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对应的房号等内容,并经异议提出人签字(单位盖章)。业主提出异议的,请同时抄送**省**市桐****社区居民委员会、**省**市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集团****公司。 在公示期内收到的书面异议且异议内容与物业保修具有直接关联的,由建设单位和异议人通过协商、诉讼、仲裁、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等方式解决异议。 联系地址:**市梧桐街道中**路818号523室 联系电话:0573-****1052 202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