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2024〕24号
关于**区河台镇乡村**示范带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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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区河台镇乡村**示范带风貌提升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路面畅通和安全管理,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我局同意实施**区河台镇乡村**示范带风貌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河台镇河海村至多宝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点(桩号K220+223)位于河台与乐城交界,途径河海村、河海学校、黄金菊路口、罗建村、****小学、河台中学、都权村,终点位于多宝桥头(桩号K225+738),路线全长5.515km。 项目以旧路面处治和水浸路段纵坡接顺为主,公路平面路线走向基本不变,对路基、路面排水、路基防护、土路肩硬底化、圩镇人行道砖、罗建桥护栏加长、花坛平交渠化等进行维修完善处理。 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除水浸路段需要纵坡接顺外,其余路段维持原有平、纵面线型不变。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447.78万元,其中:工程费375.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11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万元、预备费21.3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驻镇帮扶资**排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2024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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