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残疾人更好实现幸福美好生活,有效减轻残疾人家庭托养照护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我县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选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残联关于印发〈**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22〕2号)、《****残联关于印发《******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24〕3号)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服务内容应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可以选取其中一项或多项。
2.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
(二)服务费用。
2024年服务机构为全县215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可享受服务项目补助,补助总金额32.25万元,补助标准0.15万元/人.年。
二、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二)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也应遵守业务主管单位的规章、规范以及服务购买方的合法要求。
(三)服务机构应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四)****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确定。
(五)服务机构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机构可在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通过到****递交报名材料、****残联邮箱(xccl****987@163.com)等方式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服务机构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时,服务机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简介(机构资质、护工、社工等人员配置情况;主要开展该业务工作情况),落款盖章和法人签字。
初审合格后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五、研究决定
县残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开会研究确定一个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2-****987,邮箱:xccl****987@163.com,联系地址:**市**县**镇芝州二路167****办公室(邮编546200)。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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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