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770
地 址:****环境局
电子邮件:****@163.com
项目名称 | 年产葡萄糖监测系统10万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园区**大道一号沙溪苎麻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省******园区**大道一号沙溪苎麻产业园3#厂房四层,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营运期VOCs排放参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2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2排放限值。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项目废水要按照《报告表》要求治理,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综合废水经废水设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近期用****处理厂处理,远期通过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后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入信江。 (三)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HW49 900-047-49)、废培养基(HW49 900-047-49)、废试剂瓶(HW49 900-041-49)、受污染耗材(HW49 900-047-49)、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废高效过滤滤芯(HW49 900-041-49)等属于危废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厂内设一般固废暂存间(5m2)、危废暂存间(10m2)等。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确保噪声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