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店保障性住房项目邻里中心装饰装修零星工程
马家店保****中心装饰装修零星工程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3-11 15:58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马家店保****中心装饰装修零星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马家店保****中心装饰装修零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0.545039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工程项目名称:马家店保障性住房项目 (2)标段名称:邻里中心装饰装修零星工程 (3)工程规模:马家店保障性住房项目D****中心,位于**市**区铁心桥街道东片区,结构采用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约6771.35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5769.5平方米。 (4)招标范围:****中心装饰装修零星工程,包括装饰、安装工程。装饰范围:二三层候梯厅、二层过道、扶梯包铝板、二层卫生间、楼梯、二三层导视标识等。安装工程范围:①二层卫生间给排水;②一至三层楼梯间照明及二层走道、卫生间、导视标识电气;③根据吊顶位置配合移位,二层卫生间新增排风扇及风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6)工期: 30日历天 (7)合同估算价:****450.39元 (8)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范围 | 马家店保****中心装饰装修零星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项目不接收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3)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书: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3-11 17:00 至 2024-03-16 17:00 |
获取方式 |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仅支持网银电汇,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路支行 320********60000014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11日16:00至2024年03月16日16:00 如投标人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请在2024年03月16日16:00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招标文件缴费网银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qq.com。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4-01 14: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4-01 14:30 |
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0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市**区**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1609室 |
其他
1、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3、开标时,投标人法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开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委员会****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 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凤信路86号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路 189 号万得大厦 B 栋
联系人:鲍工
电话:025-****4334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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