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中心】2024年沪蓉大道、京九大道、进士路道路绿化提质项目(二标段沪蓉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403QG-012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2024年沪蓉大道、京九大道、进士路道路绿化提质项目(二标段沪蓉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03-11 17: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年沪蓉大道、京九大道、进士路道路绿化提质项目(二标段沪蓉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沪蓉大道、京九大道、进士路道路绿化提质项目(二标段沪蓉大道)****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沪蓉大道 建设规模:2024年沪蓉大道、京九大道、进士路道路绿化提质项目(二标段沪蓉大道)。沪蓉大道段:沪蓉大道段分为七个节点,整体绿化面积10535平方米,共种植乔木178株,灌木地被8097平方米(含乔木下方灌木绿化面积),草坪2438平方米。其中曹家坳整体绿化面积 3946平方米,鄂豫皖农商大市场整体绿化面积2376平方米,沪蓉大道与**乡路交叉口整体绿化面积685平方米,兴德公园周边整体绿化面积1898平方米、北正街整体绿化面积47平方米,三桥桥头整体绿化面积1180平方米,****加油站整体绿化面积 403平方米。概算总投资为303.447485万元,其中设计费为3万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2024年沪蓉大道、京九大道、进士路道路绿化提质项目(二标段沪蓉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1、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协助办理图纸审查及施工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2、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相关验收手续的申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含设计工期1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20 合同估算价:303.44万元 | |||||||||||||||||||||||||||||||||||||||||
2.3其他:概算总投资为303.447485万元,其中设计费为3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epc业绩)。[注:①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②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③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③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④拟派本项目施工员、质检(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⑤上述拟派项目人员均须提供 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兼任);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须提供扫描件),财务不得亏损。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提供)。 (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④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和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是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报价优惠,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6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注:①根据鄂建[2007]48号《**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因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经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变更的证明文件,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②严禁借用资质和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发现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或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非法定原因不得更换,如非法定原因更换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另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实行施工场地每日签到制,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22天,旷工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人,若非法定原因中途更换“五大员”,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人。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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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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