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负责实施的2024年大洋湾荷花池及周边道路亮化提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略)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大(略)。
2、工期:(略)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2024年大洋湾荷花池及周边道路亮化提升工程,主要包括(略)林荫道等亮化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为135万元。
4、质量要求:(略)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略):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略)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略)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略)(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略))、其他企业(略)。(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略)),或因非承(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略)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略)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燕舞集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略)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略)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略)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网”可查证。
(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名称:(略)
账号:(略)
银行:(略)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付款用途备注: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及用途(xx公司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方式:(略)
七、评标办法:(略)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法定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到(略)(**市青年西路八号609室。联系人:(略),联系号码:(略))获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