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教育馆布展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 26 日
4.更改通知(2)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1)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3月27日上午9时30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需求一览表》”部分服务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的“综合评分法”变更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项目负责人的基本要求 | 具有建筑类或策展类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 |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或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策展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 |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设计负责人的基本要求 | 具有交互设计、展示设计、空间规划与设计等设计类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 | 具有装饰装修设计、室内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与本采购项目履约相关设计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质检员的基本要求 | 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 具有质检员或质量员等相关质量检查岗位证书 |
4 | 第四章“综合评分法”中的“3.1业绩分” | 3.1业绩分(满分15分):投标人自十九大以来,独立完成省级****教育馆项目的,每项业绩得2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的,每项业绩得1分;十九大以来独立完成地****教育馆项目的,每项得1.5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的,每项得1分,此项满分15分。 【注:(1)业绩类别为企业馆或临展项目的不计分。(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及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以上材料需体现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3.1业绩分(满分16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与本采购项目履约相关业绩项目的,每项业绩得2分,满分1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5 | 第四章“综合评分法”中的3.2拟派负责人 | 3.2拟派负责人(满分6分): 1)拟派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十九大以来完成过省级及****教育馆布展建设的,得2分;自十九大以来(以完工或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市级及以**风廉政警示教育布展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布展施工、(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项目负责人工作的加1分;此项满分3分。 2)拟派本采购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交互设计、展示设计、空间规划与设计等设计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市级及以**风廉政警示教育布展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布展施工、(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工作的加1.5分;此项满分3分。 注:(1)以上第1-2项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有效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计分;(2)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人员须如实投入到项目实施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自行更换。(3)以上第1-2项人员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3.2拟派负责人(满分5分): 1)拟派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或房屋建筑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策展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此项满分3分。 2)拟派本采购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装饰装修设计、室内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与本采购项目履约相关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此项满分2分。 注:(1)以上第1-2项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有效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计分;(2)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人员须如实投入到项目实施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自行更换。 |
3.更正日期:2024年3月11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竹路43号
联系方式:李正兴0771-****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B座11楼
项目联系人:陆世广
电话:077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