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中心公园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二次)项目(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中心公园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柳梧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高新区中心公园景观形象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柳区管经【202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柳梧新区管委会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标段划分:(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拉萨高新区中心公园内,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47277㎡,绿化面积24205㎡。建设内容主要为园林绿化工程、透水混凝土路面工程、拆除工程以及附属配套成品坐凳、造型花架、垃圾桶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柳梧新区管委会本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略) 2.5建设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开工之日起算);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略)营业执照(略)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略),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含贰级) 级注册建造(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承担(略)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 专业(略),技术负责人须具相关 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略))。 4. 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0时00分至 (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gov.cn)关注项目。 5. 招标文(略),请于 2024年03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略)(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应授权招标人在开标时对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30 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企(略),办理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 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 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略)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略)。 8.5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略)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 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且合法有效。 8.7 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8.8 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 9、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