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中心】丹江口市城市更新生产路功能提升工程EPC丹江口市城市更新生产路功能提升工程EPC(HBDJ-202403SZ-00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丹**市城市更新生产路功能提升工程EPC丹**市城市更新生产路功能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03-11 21:1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丹**市城市更新生产路功能提升工程EPC丹**市城市更新生产路功能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市城市更新生产路功能提升工程EPC已****改革局以丹发改投资 〔2024〕 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丹**市生产路段 建设规模:道**起于现状饶家营路路口,****电站路路口,红线宽 16-20米 ,线路全长约2540米。 ****电站路往北60米、终点段从饶家营路往东200米 ,****电站路到饶家营路长 2280米 ,现状为双向两车道。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负责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服务;(2)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不包含电缆安装拆除工程;(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4)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5)项目的全过程管理;(6)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7)工程建设其他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10 合同估算价:9751.90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5年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一项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一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从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认定时间,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④其他主要人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各自工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6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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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1日 | |||||||||||||||||||||||||||||||||||||||||
备注: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丹**市****管理局 地址:丹**市水都大道 联系人:法规科 电话(传真):0719-****778/0719-****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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