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2023年度城市燃气管道及供排水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施工)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兴山县(略)(一期)(施工)第1次澄清(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兴山县****年度城市燃气管道及供排水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略),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略)布的为准,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1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肆万壹仟壹佰贰拾贰元壹角)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略)预付款修改为:本项目是否有预付款:□无 √有 ;12.2.1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修改为:本工程合同总价的30%(包含合同工程前期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修建临时设施、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费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略)9时00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略)。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16、17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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