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3-1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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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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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日期: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政府**县尧山镇营盘沟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县尧山镇营盘沟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04月01日 09 时 00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政府**县尧山镇营盘沟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37.00元 最高限价: ****737.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基本情况:包含营盘沟村改造道路、**排水沟、**路沿石、****停车场、**及改造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详见施工图纸。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工期:6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5.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创新、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具有近三年度( 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7、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项目部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因网上查询不到,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3.8、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03月12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 03月31日23时59分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交易主体”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04月01日 09时 0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时 0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6、监督人:****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1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92837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市**县尧山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路与**路****中心)C区1号楼9层90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645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51****6456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册);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咨询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不接受纸质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体发布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材料。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农民工担保的。 详见招标公告。 3.6.1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6.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6.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4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6.5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投标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申请。 5.开标****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评标6.1.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4人。****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6.1.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3 评标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2****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3)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纪律和监督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公司所有。 9.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提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前,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标准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商务标清标内容 下载下载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通用条款(略) 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 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 1.1.2.6 监理人: (发包人确定后填入)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 。 1.7 联络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本合同工程在设计度汛标准内的安全度汛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现场施工配合与协调 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承建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一切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其它标段和工区,或作业影响等所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并有义务提供与其它标段有关的施工配合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 1) 工作面的安全; 2) 施工进度的协调; 3) 及时提供或移交工作面; 4) 保持建筑物相邻界面附近的结构质量; 5) 为其它标段的承包人提供交通道路、交叉工作面的作业场地; 6) 保持发包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包括道路等在承建标段内的维护与保养,不得造成损坏而影响正常施工。 (3)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4)承包人在检查合同或工程施工时,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存在任何错误或其它缺陷时,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5) 承包人应按照《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所招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并向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工备案。若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所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处理,并按处理意见解决劳动争议。 4.3 分包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的规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但确需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4.5.1 本款补充:承包人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向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经理,签订合同时须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项目中兼任任何职务,未经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批准驻工地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2天,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其认为不能称职的项目经理进行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向发包人支付壹万元(¥10000)违约金,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不得低于原来的资质、职称等。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3 本款补充:承包人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向施工现场派技术负责人,签订合同时须向发包人提交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项目中兼任任何职务,未经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批准驻工地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2天,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其认为不能称职的技术负责人进行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技术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壹万元(¥10000)违约金,且更换后的技术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来的职称等。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 “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修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并**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且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内。”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及场外设施的约定: 承包人自主办理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 发包人提供 与本工程有关的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以下条款: 9.2.14 施工安全控制目标:无责任死亡事故发生,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垮(塌)事故。 9.7 文明工地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发包人指导,承包人具体实施 。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5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风力八级以上、最高气温大于40℃、最低气温小于-10℃等。 11.6 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不奖励 。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1 本款补充: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将各项****实验室检验。承包人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效合格证明。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由监理人确定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15 %, 关键项目: 发包人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单价调整方式: 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 15.6 暂列金额删去本款全文,代之以:暂列金额的使用项目应按变更项目审批程序,报发包人批准后方能实施。暂列金的使用由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审批后才能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不予调整。 17 计量与支付 17.3 工程进度款付款17.3.2 进度申请单款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满足招标人要求。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办法:不支付逾期违约金。 17.5 竣工(完工)结算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4 份。 17.6 最终结清(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一式 4 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 由发包人确定 。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 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 ;政府验收包括: 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 。 18.5 阶段验收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签约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 。 18.6 专项验收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签约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 。 20 保险 20.4 第三者责任险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 保险凭证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签约后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后确定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签约后根据实际情况后确定 。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提****委员会 。 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 (项目名称) 合 同 书 项 目 名 称: 资 金 类 别: 项目管理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合同 建设单位: ****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合同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证 工程施工质量。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合同金额 1、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 2、合同价款: (小写: 元)。此承包总价包括完成全部工程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第四条:供料方式 水泥、砂等一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五条:工期要求 根据施工总体安排,项目建设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算,实施工期为合同工期。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第六条:违约处罚 1、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未开工,本合同作废。****施工队进场施工,乙方不得阻挠,****施工队应该支****公司直接拨付****施工队。 2、因施工方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按 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评审结算,剩余工程量视为施工方自动 放弃,业主可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七条: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拨付工程总价的50%,该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拨付至工程总价的80%,待该项目结、决算完成后,拨付剩余项目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移交 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需提供工程验收单、工程移交表、竣工工程后期管护责任书、公示照片、竣工图及竣工照片、税票等相关手续向项目单位办理工程移交。 第九条: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工程位置平面图和工程设计图)。 2、提供工程预算表。 3、在施工中,甲方负责工程的全程监督及技术指导,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职责 1、项目建设工程中如有遗留问题需要处理,由乙方结合镇、村两级协调自行解决。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建设项目资金公示牌实行标志管理。 3、施工中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和项目单位的监督, 竣工后提交由监理人员填写并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不予以竣工验收。 4、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图、工程决算、工程施工卡片(附工程实物照片)、及完税票据。 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施工造成工伤及其它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时,须经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 2、因不可预见因素而增加工程量,乙方应及时通过监理人员报告甲方。否则,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在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见附件)。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及县级单位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认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本招标文件及随招标文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等,以及招标过程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的通知、答疑、控制价等,是本次招标时招标人所能提供的所有资料,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以外的、以及投标人据此所做出的理解、推论等均不能做为本次招标的依据,其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也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依据《**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定额套用《**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项(HAA1-31-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价的A1-31-2016)及配套的相关文件; 2.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问题回复; 3.税金9%计取,其他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计取; 4.材料价格按照**市定额站发布的2023《**工程造价》第4期中的材料价格并参照当地市场价调整计入。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规程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优先执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有关规定。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原件的复印件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字) 年 月 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明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一般需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拟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单位:人 附表四:施工进度表或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或施工进度网络图,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及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六、项目管理机构 附件: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及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字)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八、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 (二)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3年指2020年1月以来) 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八、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 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八、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 八、原件的复印件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一、关于小、微企业及产品(如有请附上,没有请删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二、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执行国家最新一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 三、关于监狱企业(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附证明材料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如有) (1) 政府采购政策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把以下内容按标书内容填写完善附到投标文件最后一页 投标人名称: 统一代码号: 公司地址: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 项目组成人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绩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业绩项目名称: 业绩项目负责人名单: 业绩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业绩合同金额: 业绩合同签订日期: 业绩验收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