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582]FJXC[GK]****045-2
二、项目名称:********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市**区南洲路139号1-9层01房 | 2,499,000.00元 | 90.9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服务类(****)
1-1 | 养老服务 | 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 由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居家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 为**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有固定场所的,有较为稳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有类似养老机构照护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居家老年人,根据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对其居家环境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按需进行地面改造、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按需配置老年用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 户 | 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和老年用品服务单价最高不超过6000元/户,该项目合计总价最高不超过255万元。(已享受过我市适老化改造补助的困难家庭老年人,其享受的建设补贴与此前享受的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合并计算)如老年人去世、住院、搬家或出现其他妨碍服务持续的情形时,服务终止,承接机构根据民政部门的要求,收回移动设施设备用于其他服务对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 2,499,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庄雅玲 |
评审专家: | 傅茂生 、 张淑花 、 何定峰 、 柯鸿宣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 ;100万-500万0.8%;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电汇、转账等方式交纳(汇单须注明招标编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交纳招标服务费账户: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号:135********010721 邮箱:****@126.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699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综合评分得分:90.95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街道福达路6号
联系方式:0595-****9394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鲤**百源路1-1号中旅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139****36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愿博
电话:139****3621
****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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