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3月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集团****公司3月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公司**新能源加气(油)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服务 | 1)宝月站、宝龙站、大铲湾站、**1#站、中铁站共计5座站点PLC站控系统升级改造; 2)宝月站、宝龙站、大铲湾站、**1#站 、中铁站,**港2号,宝新站共计7座站点UPS系统升级改造; 3)宝龙站、大铲湾站、**1#站 、中铁站,**港2号潜液泵改造; 4)6座加气站工艺设备管理优化改造。 | 2024年3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证书: 2.1应答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2.2应答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完成1项已完成的加气(油)站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及1项LNG加气站仪表自控系统调试业绩。 4.须提供2020-2022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公司除外)。 | |
2 | ****公司储油罐容量标定服务 | 1.对中****公司加油站地下储罐容积检定/校准,修正液位仪参数。 | 2024年3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卧式罐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3.须提供2020-2022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公司除外)。 | |
3 | ****公司**新能源加气站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服务 | 中铁、**港1#加气站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服务 | 2024年3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证书: 2.1应答人须在房屋****政府****住建局)备案,****政府公布的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机构推荐名录内。 2.2应答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包括: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完成1项房屋结构性安全检测业绩。 4.须提供2020-2022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公司除外)。 | |
4 | ****公司**/**新能源安全咨询服务 | ①.对中乐站、**站、罗阳站、**西站、南岛站、港源站、沙院站和进港站等8个站点自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审核修订,组织专家评审,****政府备案。 ②.对进港站进行燃气类安全现状评价,组织专家勘查现场,协****管理委员****环保局现场检查,安全现状评价通过专家评审。 ③.对进港站和沙院站自行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核修订,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对进港站和沙院站进行油品类安全现状评价,组织专家勘查现场、评审,****管理局的审批,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④.完成**新能源、**新能源及进港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评审工作,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险化学品)证书。 | 2024年3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应答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完成1项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评价服务业绩。 4.须提供2020-2022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公司除外)。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系统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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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