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城市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商务中心起航产业园A707D-71
成交金额:18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城市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编制
服务要求:根据业主采购需求和相关国家规范标准完成相关设计文件。
服务时间: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规范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付全成、徐正兴、李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计算(计算公式:代理费=中标价×1.2%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 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①**市**区繁阳大道(零公里转盘-高速入口)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②**市**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道路绿化项目③经开区大桥**和商业街雨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41号,联系电话:186****2673。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817。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长**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41号
联系方式:186****2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文杰
电话:186****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