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数字山东标准规范编制服务项目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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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字**标准规范编制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计划编号 | Z371********308229687 | 是否拆包 | 否 |
包号 | A1 | 预算总金额(元) | 120000.00 |
联系人 | 曹丽丽 | 联系电话 | |
服务方式 | 按项目 | ||
服务地址 | **省**市****一中心 | ||
付款条款 | 报酬由甲方分两期支付乙方。第一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84000.00(大写:人民币捌万肆仟元零角零分);第二期为课题成果提交后,支付¥360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陆仟元零角零分) | ||
采购方式 | 定点议价 |
序号: 1 | 品目: 数字**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
基本服务要求: 1.标准编制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依据项目委托合同、国家、省标准化相关的管理办法、标准规定的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全面地开展标准编制需求调研、标准立项、标准草案编制、标准征求意见、标准送审、标准报批等工作,并按规定形成各个环节必要的过程文件,最终交付物为标准文件报批稿及报批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完成后,应提供标准宣贯服务,并配套相应标准培训材料。 2.安全保密要求 投标人须要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对标准编制过程中采购单位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单位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相关文件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3.交付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省发展规划、**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立足于数字**、数字政府、大数据发展等政策背景交付标准文件报批稿及报批稿编制说明,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标准宣贯服务、标准培训材料。 4.标准编制服务工期要求 标准编制服务项目要求在标准立项文件中规定的完成时限前完成,或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 5.标准编制服务的验收要求 投标人协助采购单位进行验收工作,促使标准项目符合立项要求以及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
项目服务要求: 经双方经协商,甲方将研究课题《沂**旅游**普查项目》委托乙方开展相关研究。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研究的内容如下: 1.研究目标:完成沂**旅游**普查工作及成果的编制。 2.研究内容:对旅游**进行田野调研、分类评价、确定未来沂**旅游发展导向。 3.研究方法:田野调研、会议交流、专家论证。 4.研究期限: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6月10日 5.研究计划:1)编制工作方案(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8日) 2)田野调研、镇域座谈交流(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23日)。 3)内业整理、**评价(2024年3月23日至5月10日)。 4)**上传(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0日)。 5)报告编写、图集绘制(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5日)。 6)专家评审与修改(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0日)。 6.预期成果:完成编制《沂**旅游**普查工作总结》、《沂**旅游**普查报告》、图集编制。 第二条 乙方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理论学术方面,以研究、借鉴国内外有关观点和成果为基础,达到科学、先进的要求,对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2.在实践操作方面,对该领域实践中的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有准确而全面的阐述;所提的方案,既能以现实实践为基础,又具有超前性,符合科学、合理的要求。 3.研究内容应具有代表性,体现本领域的最新情况。 4.研究成果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
1 | **** | 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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