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颍****托养中心20年期经营权(二次)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市颍****托养中心20年期经营权(二次)
项目编号:****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1日
一、文件内容(更正事项、内容等)
原文件内容: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康复类,或护理服务类;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被处罚过或有不良行为记录****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等),不得参加本次拍租活动。
5、意向竞租人资格须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
隐瞒上述情形参与报名竞拍并竞拍成功的,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举报或发现,将立即取消承租人资格并解除租赁合同。已缴纳的所有款项不予返还,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现更正为: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被处罚过或有不良行为记录****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等),不得参加本次拍租活动。
4、意向竞租人资格须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
隐瞒上述情形参与报名竞拍并竞拍成功的,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举报或发现,将立即取消承租人资格并解除租赁合同。已缴纳的所有款项不予返还,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其他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拍租文件的组成部分,变更部分以此更正内容为准,与拍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竞租人及时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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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