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项目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项目 | 项目代码 ||
改扩建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 |
版本:202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
污染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村委会西1000米 | ||
****审批局 | 环评审批文号 武审投〔2022〕42号 | |
2022-11-11 |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15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00 | |
**市梓萱再生****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81MA0ENPEX21 | |
**市梓萱再生****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81MA0ENPEX21 | |
**政江****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124MAC2YBX066 | |
2024-01-02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3-11 | |
网站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1560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3-11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车间密闭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车间密闭 | 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30mg/m3;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226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29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13mg/m3,车间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58mg/m3 | 达标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大排放浓度为2.12mg/m3;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6.2mg/m3,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量为2.30×10-3kg/h,硫化氢4.14×10-4kg/h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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