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0204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县西滩乡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一至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3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00.00元
采购需求:
**县西滩乡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一标段 | 空气源热泵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00 | |
**县西滩乡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二标段 | 空气源热泵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 | |
**县西滩乡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三标段 | 空气源热泵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3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时间: 2024-03-12 23:00:00 至 2024-03-1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04-02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具体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西滩乡街道
联系方式: 152****3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县和泰南侧办公楼3楼
联系方式: 183****8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虎有福
电话: 152****357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闫剑轩
电话: 183****836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