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市经开(略)(**市经开区弃土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 ||
项目业主 | **秦巴瑞盛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项目(略) | (略) |
招标人 | **秦巴瑞盛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开标地点 | **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70号(市民之家4楼) | 开标时间 | 20240311 - 09:(略) |
公示期 | (略)至 (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略).86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恒景(略)) | |||||
项目负责人 | 唐椿茗 | 建造师证书 | 川(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杨贵川 | 职称证 | (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川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黄定银 | 建造师证书 | 川(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温家超 | 职称证 | (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省捷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邹纯 | 建造师证书 | 川(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梁琼 | 职称证 | (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恒景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县清源水利管理有限公司 | **县乡村(略)PPP 项目(略) | (略) | (略) | (略) 亩, 治理长度 35.4km(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 (略).00 | 陈立学 |
**市蜀兴(略) | **市观胜镇联义村“拆院并院”土地综合整理项目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略) | (略) | 该项目占地 12 亩。建设 35 户、160 人安置小区风貌、绿化、道路、管网(略) | (略).78 | 李蓝英 |
第一中(略)(**恒景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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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略)(**恒景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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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川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金银路、水西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略) | (略) | 道路改造 4.5 公里及配套设施建设 | (略).42 | 张从頔 |
**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初步设计 | (略) | (略) | 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略),近期建设规模(略)。包括污水管网收集工程、污水厂建设工程及 中水回用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包括 20120m 的污水管道及配套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污水厂建设工程包括预处理构筑物、强化一级处理构筑物、生物段处理构筑物、深度阶段污水处理构筑物及污泥脱水、鼓风曝气、变配电室等附属构筑物及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等建构筑物。中水回用 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回用水池及加压泵房,配套再生水管 道 20450m 及中水管道配套附属构筑物 | 98.80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川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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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川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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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省捷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设计 | (略) | (略) | 本工程**规模为 2.0 万 m3/d 污水(略),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生物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及附属建筑物。 | (略).00 | 张连超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嘉达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略) | (略) | 改建市政道路总长 3900 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 (略).05 | 刘有兰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省捷弘(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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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省捷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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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恒景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名称:中图设计有限公司。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川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名称: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第三名中标候选人:**省捷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名称: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略):**市经济开发区科技创**经济发展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略)。 4.投诉人(略),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略),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略)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略),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略)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略)填写为20150915-9:(略)。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略)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略),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