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抗洪抢险应急设备和物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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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抗洪抢险应急设备和物资
首次公告日期:(略)
合同包1((略)抗洪抢险应急设备和物资):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略)抗洪抢险应急设备和物资)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接采购人告知,现根据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审查报告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决定对本项目给予废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略))之规定:“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略)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略)。” 由于审查过程中发现原中标人(河源市厚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三家投标人(内蒙古氿泉消防设备有限公(略)的投标文件分项报(略)题。且投标人的投(略)材料,无法判定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履约验收标准,及采购人所不能接受的条件。
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河源市厚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氿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河源市佳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源一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和采购人所不能接受的条件,判定为投标无效,未符合符合性审(略),本项目对招标文(略),因此决定对本项目废标。
名 称:(略)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长安大道西原技工学校
联系方式:(略)
名 称:(略)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D E号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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