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22号)、省财政厅已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15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农〔2023〕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拟在我县6个镇组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报名条件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在承担作业任务的机械上安装监测传感器(GPS定位仪)。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要求整村推进托管土地60%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农业机械作业能力和植保能力等。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机构健全,运营规范,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且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4、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账簿齐全,版面制度上墙等。
5、参与作业的农机户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车辆年检合格并购买保险,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
6、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
7、有条件并愿意承担200-500亩集中连片大面积单产提升试验田配套项目。
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农机行车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保险单;服务组织拥有的农机具清单;服务组织的固定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施及版面制度等照片。
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3月17日下午4点前。
报名地点:****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李俊刚
联系电话:****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