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年出栏6.1万头肉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养殖场年出栏6.1万头肉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市**县**镇**村(E111°50′1.99442″,N23°52′33.90367″)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75亩,年出栏6.1万头肉猪,建设保育舍以及育肥舍,配套建设宿舍楼、污水处理站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137****3231
联系地址:**市**县**镇**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36****7886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南路123号806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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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