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27日10时至结束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象山县丹西(略)(含固定装修)。具体如下:
1.拍卖对象: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68号2层2048号的房地产(含固定装修)。
2.房屋产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略)号,设计用途:营业,结构:混合,房屋建筑面积为60.51平方米,公用共有部位为3.87平方米,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第2层。土地权证号:象国用(2006)第02939号,地类(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78平方米,分摊面积为17.78平方米,终止日期2046年5月9日。
(])特别提示:
1.竞拍人在参与拍卖前务必实地查看,在未充分了解之前,不建议参与竞拍!
2.上述房屋情况介绍供参考,一切均以房屋现状为准,本院对已知及未知瑕疵均不负责,买受人竞买视为接受该房屋的一切现状及瑕疵情况。
3.限购情况:限购政策需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因不符合购买条件产生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根据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税费。税费具体金额需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税务部门核准;缴税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房屋交易时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本院(略)。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的印花税、契税等。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如拍卖标的(略),则由法院发函税务机关缴纳出卖方税费。
5.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核查。
6.上述拍品可能与其他商铺合并使用,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就房地产使用、分割等问题自行解决,如有违章被相关部门拆除等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房屋拍卖成交后二个月内交付。
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29.02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变卖(略)。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略)港澳台及外籍人(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统一看样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下午2:00-3:00,看样地点: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68号2层2048号。有意者请拨打联系电话:(略)(章)进行看样预约或“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携带身份证现场进行看样登记,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略),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略),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略)。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略)。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并在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00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略)。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3万元)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略),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看样请联系浙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请勿打)
监督电话:(略)(业务咨询请勿打)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00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网址:http://(略)gov.cn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