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挂牌出让永地2023-1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永政复〔2023〕133号)批准,(略)网上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宗地 面积 (公顷) | 规划 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 年限 | 规划主要规划(略) | 出让 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次) | 保证金(万元) |
永地(略) | 程海镇季官村、芮家村 | 4.4271 | 商服用地 | 挂牌出让 | 40年 | 1≤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绿地(略),建筑总高度(室外地坪至屋脊)不超过24米。 | (略) | 66.4065 | 540 |
若实际交地面积与规划出让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现状面积交地,出让金以出(略),按实际交地面积核定缴纳出让金。
(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永地(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价须知》。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外,均可申请。
(二)只接(略),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三、确定(略)
本次国有(略),按照价高(略)。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4年3月13日9:00时至2024年4月10日17: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丽江市获取出让文件,也可于2024年3月13日9:00时至2024年4月10日17:00时(周末除外)到(略)土地开发利用与权益股获取出让文件。
五、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于(略):00时至(略)7: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选择丽江市通过投标人入口报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报名和参与竞买,CA数字证书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400-(略)场办理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六、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一)法人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自然人报名时需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其他组织申请的需上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的需上传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略))、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资格审查
竞卖人提交报名资料后,(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补充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
(一)保证金缴纳时限:2024年3月13日9:00时至2024年4月10日17:00时。
(二)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九、挂牌时间、地点及规则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4月2日9:00时-(略)
限时竞价时间(如有需要):(略)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挂牌期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选择丽江市进行报价。
十、竞买成功(略)
(一)成交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任何组织、个人对竞买结果无异议,则视为竞买成交。
(二)成交后,竞得方须于土地竞得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生效),剩余价款(略)。逾期未支付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竞得方承担。
(三)成交后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方承担。
(四)竞买人自行向(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挂牌公告及变更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永胜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出让人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略)。
(二)出让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出让地块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竞得方自行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所需费用(包括(略))全部由(略)。
(三)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及地下隐藏物、埋(略)竞得方自行负责。
(四)竞买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略)及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变更通知为准。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请竞买人详读(略)。
十三、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略)。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略)咨询。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