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专家队伍,特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入库,作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候选人从事职称评审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治素质过硬,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二)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参加年度评审会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长期从事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备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或者相近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或取得相关系列高级职称;
****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专家入选本库,需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
(六)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职称不在本专家库征集范围内;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达法定的退休年龄。
二、评审专业范围
质量技术管理、计量技术、标准化、检验检测(含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检测、药械技术检验检测、农业技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查。
三、申报程序
(一)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中)级****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携带下列材料****管理局报名。
书面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或单位推荐的《(中)级****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其他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1份。
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同时,要提供相关证件、证书、文件的原件,现场核实无误后退回。
属于单位推荐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推荐单位和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上述申报材料经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于2024年4月1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专家库管理及专家使用
(一)评委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度调整。
(二)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审资格,移出专家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评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和纰漏的。
2.接受评审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评审工作3次及以上的。
3.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的。
4.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五、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3日——4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六、申报地点
****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常兴西街224号915室)
联系电话:(0357)****802
邮 箱:****@163.com
****测****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