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刘府镇猴**北侧生态修复区域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县刘府镇猴**北侧生态修复区域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发生变更,现重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县刘府镇猴**北侧生态修复区域治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县新**中都大道与**路交叉路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先生、0550-****38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大厦909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二阵、138****785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6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2990.37(含暂列金额2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黄军政、石化波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测绘师,工程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职称证书编号) | 鄂142********04048、****00884(00),****040 | ||
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公司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市上盘镇短株村1#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奖项 | 2022年1月29日获得2021年度下半年**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颁发单位:****建设厅)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公管〔2022〕5号文、滁公管综〔2023〕19号文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41535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市**区**大厦909室 ,联系人:高二阵,联系电话:138****7856。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7/011****07003/****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县****管理局,地址:**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