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第四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33号)和《2023年马铃薯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县2023年马铃薯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马铃薯生产实际,我县拟遴选种薯企业生产能力提升实施主体1家,加工企业提质改造建设实施主体1家,为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发布本公告。
一、支持方向
(一)种薯企业生产能力建设。支持种薯生产企业,建设钢架智能温室110平方米,改造扩建基础设施,配套购置马铃薯种薯(规格)精选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积极开展雾培及蛭石法等低成本生产原原种繁育技术研究与试验,通过营养液配比、施用时间、施用次数的试验研究,持续提高单株结薯数量,实现原原种周年生产;推广机械化作业、防虫网、绿色防控、覆膜抗旱节水栽培等栽培措施,形成了****工厂化、集约化生产,原种、一级种梯级扩繁的良种繁育体系。提升脱毒种薯繁育能力,通过项目辐射带动原原种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粒,原种和一级种薯生产量分别达到3000吨和2万吨。
(二)加工企业提质改造建设。支持淀粉加工企业改造提升,开发改造升级马铃薯淀粉生产线废水**化循环利用设施,实现马铃薯淀粉工艺废水中的水**全效循环利用,蛋白、纤维等有机物提取回收,薯渣合理利用,加工汁水达标排放的目标,推进废水汁水、薯渣等**化高效利用。通过项目实施辐射带动力争淀粉加工量达到1万吨,提取蛋白饲料200吨,生产马铃薯主食化产品2万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在**县境内合法注册登记,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加工、淀粉加工,能够引领区域优质马铃薯全产业链建设。
(二)企业产品特色鲜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四)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质;
(三)企业征信证明;
(四)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实施方案;
(五)种薯企业生产能力建设企业马铃种薯繁育资质。
四、报名时间
2024年3月31日前。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1、报名地点:****
2、联系人:马步朝 联系电话:137****7701
附件:1.**县2023年马铃薯产业项目种薯企业生产能力提升申报表
2.**县2023年马铃薯产业项目加工企业提质改造建设申报表
3.**县2023年马铃薯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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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