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等县丽川河畔颐养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施工图审查单位的报名公告
广西天等县丽川(略)(EPC) 工程总承包施工图审查单位的报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2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府性临时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43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6)、《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文件规定,现对广西天等县丽川河畔颐养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施工图审查单位的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天等县丽川河畔颐养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需求:(略)
三、取费标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9〕1号)。
四、项目预算价及上限价:预算金额4(略)万元;上限价45.13万元。
五、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地点: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报名。
七、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价书原件;
2.有效的营(略)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无授权时不需提供);
6.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材料。
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略)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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