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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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鳌冠大道工程 | **市**区鳌冠村沿岸 | **** | ******公司 | **鳌****门市**区鳌冠村沿岸,投资总额101894万元,起于新阳大桥**桥头附近,与现状新阳大道衔接,终于拥军路与**大道平**,与**大道顺接。路线全长5.48km,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照明、市政管线、绿化及给水、中水、燃气等工程,包含4座跨海桥梁,1座立交跨线桥,1座人行**。施工工期24个月。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影响为:陆域段施工对现有植被的破坏和产生的水土流失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海上桥梁施工对海域水质、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对中华白海豚的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噪****学校的影响;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桩基施工产生的钻渣及废弃泥浆以及建筑垃圾处置问题等。 2.营运期 本工程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影响为:项目建设对水文动力及泥沙冲淤状况的影响,尤其是桥梁占海对鳌冠**自然岸线和生态修复沙滩的冲淤环境以及景观风貌的影响;营运期车辆运行引起噪声对道路两侧的居民区的影响,车辆运行产生的水下噪声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桥面径流初期雨水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营运期车辆运行事故发生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减小悬浮泥沙入海措施 ①严格按照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桥墩桩基施工采用钢护筒钻孔灌注桩,承台施工应采用钢围堰后进行开挖浇注,以减少施工悬浮泥沙的产生。 ②在施工过程中采用GPS与常规定位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定位每根桩基,确保海上准确打桩,避免重复操作。 ③钻孔平台上设置泥浆沉淀池,用于制造及沉淀净化泥浆,将施工完成后的废弃泥浆和钻渣最后运至指定弃土场,不使泥浆泄漏入海导致悬浮泥沙污染。 ④在施工平台上设置泥浆沉淀池,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及钻渣通过排泥管排入泥浆池内,经沉淀后,泥浆排入泥浆池,与人工配制而成的泥浆一同返回护筒内循环使用,不向海域排放。 ⑤桩基施工过程应规范操作,避免发生漏浆。应做好对泥浆池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泥浆池液位情况,确保泥浆池低于警示液位,确保泥浆不外溢进入海域。泥浆管道投用前应进行泄漏测试,特别关注管道连接处是否存在泄漏情况,确认无泄漏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过程应安排专人检查及维护,防止输泥管线发生泄漏导致泥沙泄漏入海。 ⑥桩基施工期应尽量避开台风季节,以减少大风浪引起的浑浊和悬浮颗粒物浓度的增大。桩基施工应尽量安排在退潮时段作业,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量,避免对周边海水水质带来较大的污染。 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海水水质跟踪监测,掌握海水水质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2)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 ①加强雨季截流沟、排水沟的建设,避免雨季施工废水到处溢留或雨水四周漫流等。 ②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和水中作业监管,杜绝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现象;严禁向沿线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和机油、抛弃生活垃圾、建材废料和建筑垃圾。施工工地必须配备足够的油污染净化、清理器材和设备。 ③施工机械、汽车等冲洗和保养应做到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同时要防止油料的泄漏,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在施工场地设置隔油和混凝沉淀池,砂石料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3)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运输车辆行至人口分布较为集中的路段时,应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同时该路段应采取经常洒水降尘措施。 ②运输车辆的载重应符合有关规定,防止超载。运送土石方和建筑材料的车辆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对不慎洒落地面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清理。 ③在运输过程中禁止物料泄漏。 ④施工围挡:围挡结构高度2.5m。 (4)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机械应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声罩,并注意对机械维修的正确操作,使之维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 ②靠近敏感点路段的施工,施工单位应因地制宜的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等,同时应避免多台机械同时运转,以降低噪声影响。 ③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对施工噪声的管制条例,控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30分)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活动;其它必须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地段,应取得当地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在批准后出示安民告示,取得周边公众的谅解。 ④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5)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工程建设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可能作为回填本工程之用;经调配后多余的土石方应及时清运,弃方14.26万m3(包括淤泥12.96万m3、钻渣1.10万m3、建筑垃圾0.20万m3)统一收集后运至“**市建筑废土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上的合法消纳场处置。****车行驶路线及限速标准应遵照交警部门规定,严禁超载,所有土石方车必须安装密闭装置,驶出施工场地必须冲洗,落实净车作业措施。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的管理,如果遇到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上路时,****管理部门,严格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危险品溢出、泄漏等事故,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的进一步扩散,保护好周边水环境和排水系统。 ②加强对道路的管理,定时对路面进行保洁、养护,清理过往车辆遗弃的各种固体废物,尽可能降低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 (2)营运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①配备洒水清扫车,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 ②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在靠近公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点附近,要结合公路绿化设计,多种植乔、灌木。在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降尘的同时,又可以美化环境和改善公路沿线景观。 (3)营运期噪声影响控制措施 ①噪声源控制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项目全线采用降噪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压实平整,改善交通环境,减轻路面交通噪声污染。 ②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措施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工作,道路两侧在可能情况下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林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增强对交通噪声的阻隔、吸收作用。绿化带宜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合理搭配密植。规划的绿化带宜与地面交通设施同步建设。 ③公用工程设施防范 道路设计时应进行合理规划,尽量减少设置在道路中间的地下管线检查井口,或将井口设置在道路隔离带等车辆不经过的地方,并采用与井口结合紧密的井盖,以非金属材质井盖代替金属材质井盖,以降低车辆经过井盖时引发的撞击噪声。 ④声环境保护目标自身防护 建议对预测噪声超标路段加装隔声屏障(施工图设计阶段已对K2+740~K2+880西侧防撞栏设计了约2.5m高、140延米的隔声屏障,本次评价提出在K2+580~K2+740西侧防撞栏、K2+880~K2+900西侧防撞栏、K2+900~K3+340西侧机动车道与侧分带分界处、K3+340~K3+620西侧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分界处、K3+620~K4+200西侧机动车道与侧分带分界处分别增设约2.5m高、共1480延米的隔声屏障,合计约1620延米),并预留跟踪监测费用及噪声防治措施费用,详见表6.1-2。 ⑤管理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严格管理和控制车辆鸣笛等,并在居住区等声敏感点附近设置禁鸣喇叭、车辆慢行等标志牌。加强交通疏导与管理,保持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加强路面维护保养,保证拟建道路的良好路况,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 (4)营运期固废污染控制措施 公路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司乘人员丢弃的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含截污提篮内和雨水井内的淤泥或垃圾),环保雨水口定期更换的雨水篦子、破损截污提篮、过滤料包,以及路面维修产生的石料、水泥废弃物等。加强对道路的管理,定时对路面进行保洁、养护,清理过往车辆遗弃的各种固体废物。慢行道应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并加强路面清洁工作。 3.陆域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减缓措施 ①在开发建设活动前和活动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的原质原貌(如自然岸线和人工沙滩等),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严禁对用地红线外的林木砍伐或林地取料,特别是红树林及其生境的破坏。 ②做好施工计划,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同时对高噪声的施工机械采取防噪、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③临时设施设置应减少对施工临时设施等周边植被的破坏和林木的随意砍伐;应减少地表的裸露面与裸露时间;应避免弃废料于周边的随意堆放,所采剥的表土应及时的运出与集中妥善保管;应采取随挖、随运,减少松散土在料场的存积,以及避免雨季尤其是暴雨时节堆土(渣)。 ④临时设施应采取相应的防护防患措施,如喷水洒淋与覆盖等,减缓施工场地等的扬尘、粉尘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土方运输过程中应防患沿途泄漏和扬尘对沿途生态植被及景观绿化的影响。 ⑤临时设施应强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流失是施工场地等对生态环境影响突出的表现之一,必须强化相应的防患措施,一般应包括护坡、截洪、导流、边坡排水、沉沙拦渣等措施,以及施工完成后场区及时的生态恢复等对策措施。 (2)恢复措施 ①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要求将弃渣运往指定的堆放场地。不得随意取弃土,防止破坏周围植被。 ③工程施工期造成的植被损失在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加强植被的恢复,保证生态完整性和协调性,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④必须坚决杜绝砍树现象的发生,进行科学移植。在移植中注意根系原土的保留、移植季节的选择以及移植后管理的加强等,尽最大可能提高移植的成功率。对于移植的树木原则上还都保留在区域范围内生境条件基本一致的区域,避免规划区域生态资产的流失。 ⑤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场地等施工临时设施,在施工完成后,其场地应及时进行生境再造、复垦绿化等措施,进行相应的生态恢复与景观再造,以减小现状水土流失与景观环境的影响。 (3)土地管理和保护 ①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征用土地,依法补偿征地费,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努力节约土地**,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 ②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把土壤肥力较好的表层土集中堆存,然后再运到被开发的其它土壤肥力差的耕地上,这样,可使土地被征用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③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和投产运行过程中,应努力防止周边土地污染和破坏,切实搞好土地保护工作。 (4)植被补偿 ①对于选址区内有观赏价值的树木、花草应尽量保护,然后将其迁往其他地方种植,或者将其出售。 ②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区内及临时用地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 ③工程区绿化工程应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其主体工程竣工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绿化应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方式和树-灌-草相结合的绿化结构。 ④绿化树种应采取“适地适树”的原则,尽量降低工程建设对植被破坏的影响。 ⑤工程施工期间,保护措施的实施要有监督管理,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受保护对象的保护情况。一旦在施工期间保护措施出现新问题和新情况,需要及时响应并处理。加强施工队伍关于保护植物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必要时在施工区域张贴保护警示语,严禁人为损坏和砍伐。 (5)植物保护措施 ①在人流量比较密集的区域和道路两侧,设置环保宣传标牌,提醒人群爱护花木,禁止随意破坏植被; ②加强对新造或补植的林木的补植及管护工作,促进树木自然生长,尽快补偿施工带来的植被损失,并辅以其它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避免工程带来新的水土流失风险。 ③要明确设定施工区域,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施工便道尽量使用当地现有道路,在必须开辟新的施工便道时,所有施工车辆按选定的道路走同一车道,避免加开新路,尽可能减少地表的破坏。 ④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实施护坡工程和施工迹地植被恢复措施,充分利用可绿化用地,种植适宜的草本植物和防护林木。由于公路边坡是线型构筑,里程长、地形环境复杂,地理环境、土壤条件和气候条件变化较大,边坡植被恢复时考虑植物的生态位特征,筛选合适的植物。 (6)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 建议施工单位与林业部门配合在施工营地内张贴项目区野生保护动植物宣传画及材料,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鸟类的惊扰。在灌木丛区等绿化群边缘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路基清表作业过程,对发现的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上报地方有关部门。 4.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海洋生态环境影响避让措施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海洋生物、渔业**和渔业生产造成的影响中,直接影响是施工过程中泥沙入海、占用**湿地造成底栖生物和部分海洋生物幼体死亡,间接影响是在海洋生物繁殖期对水生生物扰动引起回避反应,导致减产等。由于施工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影响和扰动难以避免,因此,在施工前应尽可能考虑水生生物生长季节特性,海上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繁殖的4~6月。 (2)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泥沙散失 在施工各种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泥沙的散失控制,采用先进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采取减少泥沙入海量的各种措施,以免造成水体悬浮物含量增加而影响浅水、滩涂生物生长和繁殖。 ②严格控制污染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坚决杜绝污染事件特别是人为溢油事故发生。严禁向海域水体倾倒各种垃圾与未达标的污水。加强施工期跟踪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排污情况。 (3)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成****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工程实施期间的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中华白海豚保护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②加强中华白海豚及其他海洋生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应大力宣传保护中华白海豚的相关规定,着重对海上作业人员加强中华白海豚保护及救助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中华白海豚的关注度和责任感。 ③打桩作业开始时,应采用“软启动”或“弱启动”,使水下施工噪声声级从一个较低值逐渐增大到通常的大小,在水下施工强噪声提升至危害性过高之前,给附近可能出现的中华白海豚及其他海洋动物逃逸预留出尽可能多的时间。 ④制定中华白海豚保护和应急救助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前及施工期安排专人定点观测中华白海豚,形成观测记录。一旦有中华白海豚进入,立即启动实时预警。建立中华白海豚驱离机制,当中华白海豚进入1km范围内,立即启动水下声学驱离。若有中华白海豚进入施工区域500m范围,则立即停止施工。 (4)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根据计算,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损失赔偿金额合计约为106.6万元。为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海洋生物和渔业**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参照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规定,按照等量生态补偿原则进行海洋生态**补偿,损失多少补偿多少。建设单位将海洋生态**补偿金列入项目环保投资概算。海洋生态补偿措施包括:清理海洋(海岸)垃圾;清理海域污染物、改善海域水质;海底清淤与底质改造;海岸带生境(沙滩、红树林、盐沼)修复;改善海岛地形地貌、恢复岛陆植被;渔业**增殖放流;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等。结合本工程实际影响及所在海域特点,建议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或红树林修复。 (三)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