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及省发展改革委《****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3〕1046号)有关规定,市发改委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采购第三方机构,对城市区3家热电联产企业和5家集中供热企业2021—2023年度供热价格进行成本监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第三方服务
二、项目内容
根据《**省城市集中供热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对城市区3家热电联产企业(秦****公司、******公司、京****公司)和5家集中供热企业(秦皇****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开发区****公司、******公司)2021—2023年度固定资产、人员配置、职工薪酬、燃料采购、收益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审核被监审单位财务账簿及原始票据,核减不合理费用,核定年度单位成本,分别出具成本审计报告。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三)参与本次成本监审人员应熟悉成本监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会计、审计等成本测算经验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且与本次被监审单位无利害关系。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工作要求
1.受托机构安排不少于5名具有相关资质的****小组,依法、客观、公正地提供和分析有关数据,并对出具的成本监审报告承担相应责任。
2.工作过程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外泄露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
五、服务期限
选定服务单位后,签订委托合同,服务期限90天;对成本监审结论数****市政府批准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后。
六、服务费用
1.费用来源:财政预算。
2.预算价格:不超过20万元。
3.支付方式:合同约定。
七、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 13日至3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上申报。
3.报名方法:申报机构在报名时限内,将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诚信证明及有效的会计、审计等相应资质的资质证书、成本监审经验相关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金额、联系人、联系方式****发改委(成本监审局)邮箱(****@163.com)。
4.根据报名报价情况,由市发****领导小组提出比选建议。
5.由市发改委党组会研究审议,确定中选第三方机构。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彦 杨 光
联系电话:0335—****926
地址:**区翠岛大街1****中心8号楼8203室
邮编:066000
****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