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活动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活动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捌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活动采购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开发区4场、庐镇乡7场、千人桥镇11场、城关镇15场、高峰乡7场、张母桥镇7场、百神庙镇9场,共60场。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中的(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略)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