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3-13 16:18
根据《****总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煤地发财务〔2020〕17 号)精神,将********公司****公司债权 以房抵债 房屋市场价值咨询评估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集团)资产财务部反映。
联 系 人:朱晓玉
联系方式:0371-****3809 138****7193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公司****公司债权 以房抵债 房屋市场价值咨询评估项目
局(集团)资产财务部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总局资产评估项目公示表
评估项目:********公司****公司债权 以房抵债 房屋市场价值咨询评估项目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
序号 | 公示项目 | 公示内容 | ||||
1 | 经济行为批准 文件 | 《****总局****地质局****公司****公司债权 以房抵债 房产申请评估的批复》(中化地矿财发〔2023〕283号) | ||||
2 | 评估机构选聘 方式 | ****总局依照规定程序从评估机构备选库中询比采购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 | ||||
3 | 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 ****,王 琨 ****130027;屈思毅****210009 | ||||
4 | 评估程序履行及审核情况 | ****总局选聘****对化工部****公司****公司债权 以房抵债 房屋市场价值咨询评估项目开展评估工作,****总局委托专家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目前审核无异议。 | ||||
5 | 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 | 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目的:根据《****总局河****公司****公司债权 以房抵债 房产申请评估的请示》,估****公司****公司债权 以房抵债 涉及的****公司所属位于**省**市**区周庄水乡-1号地-一期2组团1批次洋房-3栋-一单元-506、4栋-1-1105、4栋-1-1602(推广名:雅居乐翰林雅郡)共计3套住宅房****公司向估价委托人的保理借款。我公司接受委托,对上述房地产在期房状态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为估价委托人拟了解以房抵债房地产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公司所属位于**省**市**区周庄水乡-1号地-一期2组团1批次洋房-3栋-一单元-506、4栋-1-1105、4栋-1-1602(推广名:雅居乐翰林雅郡)共3套住宅在期房状态下的房地产。 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 | ||||
6 |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含税) | 增值额 | 增值率(%) |
****地质局下属化工部****公司 以房抵债 房屋市场价值咨询评估项目 | 120.64 | 120.64 | 0 | 0 | ||
7 | 评估资料查阅 方式 | 评估决策依据、评估报告初稿纸质及电子资****总局**地质局资产财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