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流域**城乡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扩建项目特许经营(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管理局批复的《关于汾河流域**城乡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祁审批审字(2023)110号批准建设。
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要求,本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项目实施机构****现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内容:(1****处理厂,**进水井、粗细格栅间、曝气沉砂池及配水井、生物及二沉淀池、中间水池、混合反应池、倒V型斜板沉淀池、V型滤池、鼓风机房、污泥池、污泥缓冲池、滤池反冲洗排水调节池、深度处理车间、变配电室等;改造紫外消毒渠及回用泵房等辅助用房。(2)厂外再生水管道,管道管径DN600,全长12945m。建设规模:新增处理能力1.5万m3/d。施工工期:276日历天。
1.2建设地址:**城赵镇九汲村,****处理厂内。
1.3质量要求: 合格。
1.4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1.5特许经营主要内容:
1.5.1特许经营实施方式:BOT即“建设—运营—移交”。
1.5.2运营维护范围:①本项目**工程的运营、管理、维护;②运营维护内容包括日常巡检、维护保养、设备维修,不包括设施、设备、管线的改扩建。
1.5.3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东部西六支乡部分村庄(西六支、南社、祁城、高村、刘家堡、**庄、南庄);**西部城赵镇部分村庄(修善村、里村、常家堡村、朴村、西白圭村、九汲村、高城村、韩家庄、郑家庄、**村);******镇部分村庄(**村、温曲、大韩)。
1.5.4特许经营期:拟为19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8年,最终以招标确定的期限为准,在《特许经营协议》中载明。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本项目优先选择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民营企业在联合体中的投资占比不低于35%。**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公司股东。(民营企业是指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2.2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3 日至2024年3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时间,下同),到****,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4-****266
办公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雯清
联系电话:151****3286
办公地址:**市**区锦纶东街348号东隽苑小区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3日